“判刑十年罚千万”让食品安全成价值信仰

2022-04-07 14:18:22来源: 中华工商时报 杨朝清

   近日,成都高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火锅店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案。经鉴定,2018年4月至2020年11月22日,该店生产、销售添加“老油”的火锅锅底金额达137万余元。火锅店负责人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260万元,并支付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1376.028万元。

  对于许多吃货来说,火锅是不可辜负的美食。在消费者看得见的前台里,少数火锅店提供的“老油”没有任何问题;在不为人知的幕后,“地沟油”漠视食品安全,给消费者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与伤害。当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得不到守卫,再诱人的美食都可以放弃。

  “地沟油”的外观和成分与正常食用油相差不大,再加上“地沟油”对身体的伤害具有缓释性,不会立竿见影地呈现出来,导致消费者举证维权并非易事。因此,一些投机者千方百计地去隐蔽失范行为;哪怕失范行为可能被抓住、也可能被追责,只要违法成本不高,一些商家依然敢于铤而走险。

  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,当食品安全都得不到充分保障,不可避免会损伤消费者的获得感与幸福感。“判刑十年惩罚千万”纾解了老百姓的食品安全焦虑,得到舆论的普遍支持。吃得放心并非什么过分的利益诉求,而是一种基本的权利;那些为了利益将食品安全抛在脑后的失范行为,不仅背离了法律规范,也违背了行业伦理。

  民生无小事,枝叶总关情,食品安全是一个民生问题。罗素曾说,“在一切道德品质之中,善良的本性在世界上是最需要的”。那些从事食品行业的人们,不仅需要有“食品安全大于天”的敬畏之心,也需要有与人为善的同理之心。然而,在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的风险社会,守卫食品安全显然不能指望商家们的自省自律,而是需要戴上“紧箍咒”。

  在一个盛行符号互动的时代里,“判刑十年惩罚千万”传递出一个鲜明且强烈的信号——对“地沟油”犯罪进行严惩重罚,有助于以儆效尤、净化市场,进一步增强社会规范的震慑力和约束力。让那些试图利用地沟油牟利的人们倾家荡产、寸步难行再也没有机会进入食品行业,这不仅有助于守卫市场秩序,也有助于呵护消费者的权利与尊严。

  用最严谨的标准、最严格的监管、最严厉的处罚、最严肃的问责来守卫食品安全,“判刑十年惩罚千万”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;它犹如一面镜子,提醒和警示那些蠢蠢欲动的商家们:面对地沟油的诱惑,要学会克制“牟利的冲动”,以免得不偿失、悔之晚矣。更进一步说,食品安全需要自律和他律的有机结合,在一些商家禁忌缺失、底线失守的背景下,公共部门要拿出更严密的举措、更有力的惩戒,倒逼商家尊重和敬畏规则,让合法经营成为一种价值信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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